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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保险金政策问答2

7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什么意思?

答: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下列情况:
  (1)劳动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或关闭、解散自然解除劳动合同的;
  (3)非本人主动提出辞职或自动离职被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本人过失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的;
  (5)职工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职工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另有规定的。

参考文件:《吉林省失业保险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46号)

 

8、是否取消60日申领失业保险金的限制?

答:在疫情期间,自2019年12月起,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取消60日内申领失业保险金的限制。

参考文件:《吉林省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吉人社函〔2020〕21号

 

9、失业保险金申领方式有哪些?

答:(1)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关注长春社会保险微信公众号

(3)长春市就业服务局:中国长春人力资源产业园A座4楼9号窗口,咨询电话:0431-81118041